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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企智网络客户:
您好!
接深圳市公安局网监大队的通知,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,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国务院令第292号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和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规定,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(即ICP网站备案),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。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,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,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。
深圳市公安局有关部门于2008年7月18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未备案网站活动,对于没有办理经营许可证或非经营性ICP备案的网站,将予以罚款或关闭网站。接到通知企智网络从7月21日起,开始关闭未进行备案的网站,请您根据自己网站性质,务必在开通网站之前办理ICP经营许可证或非经营性ICP备案手续,如果未办理ICP备案的网站,由此而引起的网
站关闭或其他一切后果由您自负。
特别说明:我公司为非经营性网站用户免费代办备案,办理流程如下:
1、免费办理时间:凡购买我公司产品后7工作日内收到用户提交的备案资料的用户,均可免费代办。逾期代办收费100元。
2、您也可以登录信息产业部网站http://www.miibeian.gov.cn直接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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